20180812相信與相愛

20180812相信與相愛

相信與相愛
證道:吳秀江牧師
經文:約翰一書3:23-24

信主愈久,信仰會愈退後嗎?剛信主時,靈性很火熱,但漸漸的熱度就會退燒嗎?約翰一書是約翰在公元100年左右,於以弗所寫的書信。當代基督徒已經是第二代、第三代信徒,早前初代教會傳福音的火熱、聖靈大能的澆灌所帶動的福音能力好像漸退,信徒的信仰態度冷淡,甚至失去起初的愛,對基督徒的生活要求視為重擔和厭惡。
書信寫作的背景不是教會受到大逼迫,而是大誘惑,是教會內部的危機。除了信心的冷淡,一群假教師、假先知、敵基督都出來,他們原先在教會,後來離開教會,企圖以一套哲理要「改進、修正」基督教,推翻從使徒以來所傳的福音,產生異端。
這批異端主張:1.高舉理性,超越信心和行為。2.認為人的靈魂是高尚有價值,肉體、物質是邪惡卑賤。這種說法無異在否認耶穌曾道成肉身、否認耶穌是彌賽亞,他們認為至尊的上帝,怎麼可能以人的樣式降生?與污穢的肉身結合?所以,根據理性的判斷結果,耶穌只不過是幻影、幽靈。這種強調靈性至高的思想,養成他們成為一群靈性的貴族,他們自認為是完全屬靈的人,沒有罪,充滿智慧的奧妙,就以輕蔑、鄙視、怨恨的態度,對待卑微、貧困、軟弱的人。
基於此,約翰一書主要關心的是「真正的基督教」是什麼!約翰要信徒脫離虛假,得著真正的信仰內涵。他說:「基督教的記號:信基督、愛弟兄」。約翰一書3:23-24 「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。遵守上帝命令的,就住在上帝裏面,上帝也住在他裏面」。真正的信仰是回到上帝的命令並行走在真理中。
上帝的命令包含兩個部分:一、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二、彼此相愛。
一、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
「相信」強調個人的委身一不只心中的信,包括全然的投入。基督徒所信的是「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」,「祂兒子」強調耶穌的神性,子和父有獨特的關係。「名」:不只是表示一個人的稱呼,它代表一個人、他所作的、他是怎樣的一個人;也代表身份、本性、地位、權柄。「耶穌」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,表明祂的工作是要救贖自己的子民。「基督」的意思是彌賽亞,「耶穌基督」就是基督徒信仰告白的用語。「相信上帝兒子耶穌基督的名」就是相信他是上帝的兒子,他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,能把上帝的完全顯明給人。「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」就是信靠耶穌。
二、彼此相愛
這是雙重的命令,要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和彼此相愛。正如耶穌給我們「愛的誡命」要愛上帝與愛人如己。我們必須相愛,就像祂愛我們一樣,我們必須以耶穌愛我們一般,無私、犧牲、赦免的愛,彼此相愛。相愛與相信是上帝兒女的基石。一個人的信心是在正確的信仰和正確的行為下顯示出來。約翰提出愛與信對抗敵對者,因為他們不承認主,也不彼此相愛,所以他們從未遵行上帝的命令。換言之,人若行在上帝的命令,必會相信耶穌,彼此相愛。當人遵守上帝的命令後的結果是人住在上帝裡面,上帝也住在他裡面,這是神與人的合一,靈性的高潮。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,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。基督徒享受靈性的高潮是以信基督、愛弟兄為基礎,這才是真正屬靈的貴族。
從經文顯示兩方面的重點:
一、信心和愛心都是從上帝而來
人的信,是因為他信耶穌是上帝,成為人的樣式,為我們捨身流血,成為世人的贖罪祭,顯明上帝的愛,這就是救恩的中心,是信心的基礎。救恩是十字架的工作,從上帝而來。「相信」代表十字架直向的關係:上帝對人的救贖和人對上帝以信心的確認。所以教會的目的是宣揚基督、高舉基督,宣告承認耶穌基督是救主,除了祂,別無拯救。「相愛」指十字架橫向的關係,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我們。上帝是愛,在我們愛祂之前,祂就先愛我們。愛是從神而來。「愛」原文是現在進行式,加上ing,現在就在愛,愛正進行中。信心和愛心都是從上帝而來,這就是我們的福音。
二、信仰和行為要結合
基督徒生活倚靠正確的信仰和正確的行為,兩者結合在一起。要有信,也要有愛。不能只有信,沒有愛;不能只有愛,沒有信。信仰要有行動的結果,才是真實的信仰,行動要建立在信仰上,才有生命力。上帝在基督裡顯明祂莫大的愛,讓我們可以以信心接受祂的愛,並進一步,以愛人回應他的恩典。 這是真正基督教的內涵。
從今天的經文來檢視我們是否有持守在真實的信仰?有沒有偏離聖經的教導?我們是否自創一套學說或是跟隨異教邪風代替純正的信仰?我們對神的信心是否冷淡?愛主的心和愛人的心愈來愈減少?下則故事提醒激勵我們行在相信和相愛的教導中。
1928年英國宣教師夫婦來到台灣彰化。當地有一位13歲的孩子周金耀走路跌倒,皮膚破皮感染傷口潰爛,愈來愈嚴重,他的養父用盡各種辦法協助他,吃草藥、請道士做法都束手無策,未見好轉。有一人請他找外國仔蘭醫生醫治,他就帶孩子到蘭醫館(現彰化基督教醫院)。蘭大衛醫師看到這孩子身體虛弱、傷口腐爛,可能併發骨髓炎,需要腳鋸掉以保住性命。周金耀知悉非常傷心沮喪。蘭醫生和夫人連瑪玉想方法救助他,發現醫學上記載可以皮膚移植,於是夫婦二人禱告,連瑪玉禱告:「主啊!祢為人類的罪, 犧牲自己的生命, 我相信祢已拯救我,我願意學習祢愛人如己的榜樣,我想奉獻我身上的皮膚給金耀,以保全他的性命和大腿,求主給我力量,給我剛強的意志 」連瑪玉
就將自己的皮膚移植到周金耀的右腿,未料,身體產生異體排斥反應,手術是失敗的,需要再一次手術!一個月後,蘭醫生再次手術,終於使周金耀的腿恢復行走。籃醫生:「瑪玉,你的信心與愛心救了這位孩子。」連瑪玉:「感謝上帝,讓金耀找回祂的健康和快樂。」周今耀後來獻身成為牧師。
這是一則 「信心愛人」的故事。讓我們繼續來寫這故事,愛+ ing 在1928,這愛一直到現在,也正ing中,永遠在進行。讓我們向周圍的人展現基督的愛,我們就得著與主同在的喜樂,與主愈在一起,就愈愛主、愈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