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0308祈禱的祕訣

20200308祈禱的祕訣

 

題目:『祈禱的祕訣』

聖經:馬太福音六:1-15.

『若不是上帝這樣寬宥我們,我們就沒有禱告的自由了。』~加爾文~

大齋節期是基督徒重要的靈修時刻,藉此在主裡同記念為我們受苦、受死、救贖、復活的主基督。教會年中大齋節既[預苦期(Lent春之意)]是復活節前的四十天(主日除外)開始。此期間鼓勵信徒選一餐或以上禱告禁食,悔改自省、思念基督。大齋節期為復活節作屬靈準備,以『施捨、禱告、禁食』三樣屬靈生活的操練,目的進入與耶穌同死,以致與耶穌同復活,而後更新自己得著新生命。

馬太福音六:1-15是【論施捨、論祈禱、主教導人的禱告】經文。

【論施捨】1-4節談施捨。施捨是要得人讚美,或得上帝悅納呢?經文表示「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了!」『已經得了』這在商場所謂銀貨兩訖,這種施捨與上帝沒關係了。    猶太人看施捨是一種生命『義行』是慈善支出的基本態度。但施捨時要自己能維生以後,才給別人。因此,猶太人施捨是有優先順序。講到窮人時會比較到底是外人或自己親人的窮相相比;當然自己親人,尤其父母優先了。照這樣自己家的窮人要優先,再來自己城市社區的窮人;也就是先不想到那遙遠天邊的窮人,要先施捨給親人或鄰居本身有窮困的人為優先。猶太人會把優先秩序訂定,當有人需要被施捨時,若從最近的方式找到你,他就是你最優先施捨的人,找到你的時候你不讓他空手離開。如果遇到我也正好跟他一樣手頭空空時,怎麼辦?要用幾句安慰的話,來安慰求施捨的人。他有憂傷的心靈不可使他更加憂傷的離開你。所以義行不是止表面物質,也包括心靈裡面的同情心,也不板著臉、粗里粗氣把錢給了,這樣的施捨是不被上帝紀念的。所以,猶太人不指責窮人對他生氣;若對他大聲,他本來已經沒有了,你會讓他心碎。對窮人施捨給予的,是要帶著慈善的心給,這會蒙上帝紀念與悅納。

猶太人施捨善行分八個等級,第八級:給予時,心裡帶著愁煩,心不甘情不願。第七級:給予的比應該給的少。第六級:窮人要了,才給。第五級:窮人還沒要,就給了。第四級:不是直接給窮人,收的人知道是誰給的,而給的人不知道是給了誰?第三級:剛好相反,給的人知道給了誰,而收的人不知道誰給的?與第四級有所分別,因第四級比較不在乎給誰,就給了;這不一定是出於善行。第三級的人知道某某人有需要而給了,但不願對方知道是誰給的。第二級:如今日盛行的「基金會」,就是給的人不知道是給誰,但只知道「目的」,而收的人也不知道是誰給的。這是猶太人今天企業界的行為。意思當人還沒有窮時就幫助他。有很多助學金屬於這等級的施捨,知道求學學生的需要,他不知道誰需要就給了,但知道他們完成學業以後能幫助很多人。第一級:以最尊重的方式,用最優厚的禮節贈予,雖然對方還沒需要,這是屬於第一級。就是包括奉獻、捐贈、貸款、或幫助他人就業,幫助某種企業發展,這都屬於第一級的施捨。

【論禱告】5-8節談到禱告。禱告是得人讚美,或得上帝垂聽呢?經文又說「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。」一樣『已經得了』就是已銀貨兩訖與上帝沒關係了。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,關上門,禱告你在暗中的父;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你們禱告,不可像外邦人,用許多重複話,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。你們不可效法他們;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,你們所需用的,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。

「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,你們所需用的,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。」常有人質疑:那麼我們還禱告嗎?先釐清為什麼不禱告的原因,原因一定很多…。那到底為什麼?主要原因,聖經阿摩司先知表示「得意及自滿的日子使我們遠離禱告,不呼求上帝。」是因「驕傲」。

來了解禱告的祕訣。聖經說的祈求:向上帝承認需要及無助;使我們走向人;確定你所需的為何。要尋找,禱告時當付代價。叩門,是禱告付上代價時要有決心的態度,持之有恒的行動,在態度的表現,所以要常常禱告、不可灰心。「在你們沒有祈求以先,你們所需用的,你們天父早已知道了。」問題是許多時候我們並不明白到底真正的需要是什麼?因此,要不停止的禱告,直到清楚明白為止。禱告九個步驟:

一、禱告前:1.決定好你真正的需要。2.尋求你需要的是否正確有聖經根據?能幫助人?榮耀神?與我恩賜協調?與否使我更親近神?3.寫下作成自己的禱告冊,可清理自己的想法,將需要深深放在心裡,得蒙應允時得以信心跟進。

二、禱告期間:4.保持心情平靜。「要關上門」敬拜的心「期待、準備、參與」。5.與上帝相互的談話,不一味的向上帝作報告。讀經是一件重要的指引。6.上帝是與你同工,回應你的禱告,而不是單向的只為回應你的禱告。

三、禱告結束後:7.要時時刻刻應禱告蒙應允時的感謝。8.要心甘情願的接受上帝任何的回答。9.在所禱告的任何各事項上,順服上帝的旨意。

當禱告時有成功與不成的結果。成功:如列王記下二十章「希西家的禱告,上帝應許了十五年歲月。」希西家多活十五年又怎麼樣了!或馬太福音十四章『彼得,說:「主啊!救我。」』若不成功:哥林多後十二章『保羅祈禱所得的啟示「主的恩典夠用」。』或馬太福音二十六章『最後,耶穌還是被釘上十字架。』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,名叫客西馬尼,就對他們說「你們坐在這裡,等我到那邊去禱告。」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,就憂愁起來,極其難過,便對他們說「我心裡甚是憂傷,幾乎要死;你們在這裡等候,和我一同警醒。」他就稍往前走,俯伏在地,禱告說「我父啊,倘若可行,求你叫這杯離開我。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」

上述禱告有所隱含方向和目的,加爾文神學找出禱告的『主體與客體』的認知。禱告開始似乎是人向上帝說話,從我主動開始發出聲音、意識,然後上帝聽我的禱告。順序是人的主動,上帝是聽者是被動聽禱告。但加爾文認為是上帝開始,上帝主動才是。加爾文「上帝出於祂的主權,吩咐人們藉著禱告來承認人們的一切所渴望的、和一切對我們有利益的,都是來自於上帝;因此,將上帝所應得的榮耀都歸給上帝。」從此看來,不是我們想到要什麼,然後才開始向上帝禱告;而是禱告的主權在上帝身上,上帝要人禱告,在禱告中承認我們所渴望都是來自上帝,並在禱告中歸榮耀給上帝。人會禱告是因為上帝吩咐人禱告,並且吩咐如何禱告。在此禱告的主動是從上帝,人是被動,加爾文就說到求聖靈來感動人,上帝所賜的聖靈是世人禱告的老師,教導人正確的禱告,也引領人的情感禱告。聖靈會給人用不同的詞,來幫助人開口禱告,甚至靈語、方言、靈歌、靜默等等的禱告。

接著以耶穌教導的【主禱文】來指引我們禱告。父上帝所差派來做我們老師的主耶穌,祂親自賜給世人的禱告準則;並人所能禱告的,及求上帝賜給我們的,就都在【主禱文】中顯示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