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1029成為信徒的模範家庭

成為信徒的模範家庭 以斯拉記九:1-4;羅馬書一:16、17 黃旭正牧師

「除非世人能同時遭逢勝利與慘敗,並且對這兩個騙局一視同仁。」

~ Rudyard Kipling ~

  本主日『宗教改革紀念』暨『親子、重陽敬老』主日。安排信徒與親子禮拜,期禮拜禮儀帶領、教導、培養孩子們作禮拜的習慣。以上帝話語為敬拜中心,在公眾禮拜基本秩序:靜候上帝的話(讚美、敬拜)、恭受 上帝的話(聖經、證道)、應答上帝的話(奉獻、差遣)。本會響應總會新眼光讀經運動,全面性推動讀經習慣,藉著每季靈修本進度,六年將完成新舊約讀過一遍的異象,敬請全體信徒參與。

以斯拉記九章1-4節好讀,但尷尬!「以斯拉的憂傷」他是祭司、有文士身份,為人一板一眼。經文談到以色列百姓的失信。到底失信的子民問題在哪?是讀經要了解的,免得有些沉重與誤解。

『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,猶太人是唯一的選民。』這就是舊約時猶太本位主義思維。以斯拉這段經文說明對以色列百姓的憂慮。形容以色列民族在此時會遇到『聖潔中的污點』,原因百姓跟異族通婚沒與外邦人隔離,甚至仿效那些人做同樣可惡的事。為自己和子孫娶了外國女子把上帝聖潔子民污染了;而領袖和官長更是罪魁。以斯拉悲憤憂傷痛苦,直到該獻晚祭時候,明白上帝曾經說祂要對付流亡歸來的人所犯的罪。所有聽見這話驚慌戰兢的人,就都來圍繞著以斯拉。其實,事情有這麼嚴重嗎?以色列民娶了外邦女子,就罪大惡極嗎?

以斯拉歸回故鄉原初充滿歡喜快樂,聖殿也重建完成理當平安,為什麼突然憂傷至極呢?也許是猶太民族主義的作祟與孤癖。這一點值得基督徒的我們反省與探討。我們若單讀舊約聖經常常會遇到需要作聖經釋義的說明。舊約是從以色列民族歷史來看見上帝的作為與救贖。上帝拯救作為必須從祂所創造的世人、民族開始,選擇其中一個民族來代表,並以這民族的歷史作基本根據。所以舊約完全是以猶太民族為劇本的歷史描述。

舊約聖經是猶太人所寫的,他們以猶太人的本位主義的觀念這是無可厚非的。當時猶太的思想只有他們才是上帝選民,不能比優秀,因他們是唯一的民族。如此孤癖在自我意識中就眼中無人。上帝只能是猶太人的上帝,上帝的產業、恩寵、話語、救贖都是只給猶太人。耶和華上帝只有猶太人才唯一,若不是猶太人就不能擁有。所以更現實稱當時看得見的其他民族是不能屬上帝,更不能擁有信仰上帝的機會;所以,不但稱別民族是外邦人;甚至諷刺非猶太人,都是地獄的柴火。

以斯拉記九、十章是全卷中心,因在這裡描述上帝選民應當有的資格,和上帝子民實際的情況給予清楚的說明。以斯拉提出猶太人的潛在意識和實際身份,就如經文只稱自己是『聖潔的子民』。「子民」表示是屬上帝的種類,意味猶太人要再次恢復與上帝立約的和諧關係,經文一直強調選民的唯一。

但是,有件值得思考的猶太人當時流亡外國,而後只男人回來重建聖殿,沒有女人可娶,通婚是自然的事。所以,以斯拉面對並非這問題;乃是以色列百姓破壞與上帝立的約,所以以「婚姻」盟約的關係來看待。到底猶太人所犯的,只是與外邦人通婚嗎?或還有其他的罪?以斯拉在意的是他們犯的罪已經足以『失去上帝子民的地位』。所以以斯拉基本的問題是:信仰上的純潔。作者知道以色列百姓和其他民族通婚、混雜不可必免會帶來宗教信仰的危機。對基督徒來說回歸以色列民的顧慮,與委身基督卻背道而行同樣的罪。有時教會想把基督教信仰和現代流行思潮,進而把福音降低為人行為規範,而失去真正生命之道。從人的利益目的和現實方便,而不與熱心愛主和祂子民的聖潔有關的,都是不容許的。

以斯拉表明的是宗教信仰的聖潔、純全有關。如何藉著宗教的純全使信仰歸正。如學者費爾(Bob Fyall)表示「大局來看,以斯拉記指向聖城耶路撒冷,上帝的子民要住在其中,上帝也要永遠與他們同在。這些被擄歸回的百姓,要證明上帝在百姓中的工作尚未停止,並且『外邦人就必知道,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』(結37:28)。它替耶穌基督的顯現打下根基;因此,以斯拉就如聖經其他許多經卷一樣,尚未完全劃下句點,而上帝還要繼續成就祂的旨意,直到全然成就的那一日。」

今天是宗教改革500年,從改革家馬丁路德『因信稱義』成為信徒模範家庭。這是改革與歸正的基礎,是有先決條件,把意識先改成聖經的觀念,而且此種的改變要持久不斷薰陶。加爾文:『當聖靈能在人的身上的啟示,而能去解決人的問題,都是用「聖經的真理」作基礎,是以上帝的靈運行而成的結果。』因此,聖經是信仰與生活唯一權威。聖經主要:上帝的話對我們信仰與生活有絕對的啟示、指導、以致歸正。

教會是建立在上帝的話,也要以上帝的話來改革。基督使人歸正即『改革』,這話真正意義在於所有的理論、神學、倫理、規條都必須接受聖經考驗。如違反聖經我們就得拒絕。保羅『因信稱義』是羅馬書的主題,「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」這種語氣加重表示上帝的義完全是因著信加給人的。保羅強調因信稱義的人必得生。因此,使我們了解上帝是完全的義,人靠自己是不義的。上帝所設的律法是我們認識上帝明自己的一條路。無論了解律法有無、與否,上帝仍然藉著律法來維持世界的秩序,使為歹者警戒以保護善良者。法律最後的根源就是『上帝的誡命』。律法能鞭策信徒向生活精進、高尚,因為人性是傾向惰性。所以律法的存在與福音是有關連的,不是對立抗衡的。

基督徒是從信來改變一個人,因為有了信就會行出符合律法的好行為。別以為改革宗是新教,是已自由、白白恩典、免受律法約束!要明白若因為信以為有了義,卻在行為上不合乎上帝的律,如此的信是有問題的,這個信是假冒偽善、危險的。在耶穌祂白白的救贖恩典中,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。在人領受得救的恩典後,必須以適當的生活方式來回應上帝。猶太人有猶太人的律法;在新約的信徒有耶穌教訓的精神。猶太人「法利賽」為我們所諷刺,但我們有時最起碼得救的表現沒有了。

今天紀念路德馬丁宗教改革。以路德馬丁的結婚故事,來熟稔每年的紀念,已500年他也成為信徒的家庭的典範。他在1525年6月13日與一位出生名門的女修道士結婚,這是空前的生活改革。路德的家不但自己親生六位子女,還領養接待了11個孤兒在家中,成為信徒的模範家庭,並家庭充滿和諧快樂。在他日記中記載這段話「世上沒有一件事能比得有一座美滿快樂的家庭。」又說「我結婚了,地獄的魔鬼都艱難憂愁;但是,天堂裡的天使都歡欣快樂。」他合法結婚正式推翻教會中流行的神父獨身制。路德42歲娶凱蒂.波拉26歲,路德喜歡孩子,當所愛的女兒抹大拉病危的在他懷中「睡了(死去)」,他對太太波拉說「我送走了一位聖徒,她已到天上去。」以此安慰波拉,這是[親情感覺]的可貴。期許我們教會的『親子禮拜』是被接納的。

長老教會是從新教改革宗教會的傳統歸正出來,所謂改革就是要不斷反省、更新、歸正的宗教信仰。宗教改革不是對上帝的信仰作變革,而是對宗教意識形態、制度規章、甚至崇拜禮儀、神學主張的歸正而改變。更必須根據聖經上帝的話,為改革宗三大原則:一、『聖經』是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權威。二、『因信稱義』與上帝正確的關係是恩典不是功德。三、『萬民皆祭司』平信徒運動人人當服事、祈禱是直接的。